1、在省内注册树立且以软件开发及出售或供给软件服务或系统集成服务为主经营务的企业;
2、企业签定劳动合同联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员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员工总人数的份额不低于40%,其间研讨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员工总数的份额不低于20%;
3、企业具有中心关键技能,并以此为根底展开经营活动,且当年度的研讨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出售(经营)收入总额的份额不低于6%;其间,企业在我国境内产生的研讨开发费用金额占研讨开发费用总额的份额不低于60%;
4、企业软件产品开发出售(经营)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份额一般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出售(经营)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份额不低于40%),其间软件产品自主开发出售(经营)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份额一般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出售(经营)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份额不低于30%);
5、企业主经营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其间软件产品具有软件行业协会认可的软件检测组织出具的检测证明资料和河南省软件行业协会颁布的《软件产品评价证书》;
6、具有确保规划产品质量的手法和才能,并树立契合集成电路或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
7、具有与集成电路规划或许软件开发相适应的出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备等开发环境(如EDA东西、合法的开发东西等),以及与所供给服务相关的技能支撑环境。
企业在进行双软认证时首要需求处理软件产品挂号和软件企业确定,以下是企业请求软件双软认证所需资料具体内容∶
3、软件收入发票及发票对应的合同(软件收入占企业悉数收入35%以上,其间一半为自主研制的软件);